一、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ISO发布化妆品抗菌性评价标准 年1月15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关于化妆品的抗菌防护评价标准ISO:。标准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保质效果测试; ——针对非低风险化妆品(风险大小根据ISO中所述的风险评估而得出)的总体抗菌防护进行评估的程序。 保质效果试验是评价化妆品配方保质的参考方法,适用于市场上的化妆品。本测试主要针对水溶性化妆品而设计,经改进后也可用于测试以水为(不连续)内相(internalphase)的产品;该测试方法不适用于那些根据附件A和ISO的测试方法确定为具有低微生物风险的化妆品。 此测试可作为在化妆品研发周期内建立研发方法的指导方针。在这种情况下,测试可以修改或扩展,例如,将先前的数据和不同的变量(微生物菌株、培养基、孵化条件暴露时间等)考虑进来。合规标准可适用于特定的目标。在化妆品研发阶段,可以使用其他相关方法来确定配方的保质效果。 二、欧盟 1、欧盟通过了两项化妆品法规修正案 年5月7日,欧盟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化妆品中邻氯对苯二胺(2-Chloro-p-Phenylenediamine)和亚苯基双-二苯基三嗪(phenylenebis-diphenyltriazine)的法规修订案。 邻氯对苯二胺及其硫酸盐、二盐酸盐已被禁止用于头发、眉毛、睫毛等染料产品,该物质已添加到本法规附件二的禁用物质清单中。对于新产品,该禁令于年11月22日生效;对于已上市产品,该禁令于年2月22日生效。5%浓度的亚苯基双-二苯基三嗪作为防晒剂在防晒类化妆品中使用是安全的,但这一结论不适用于可能导致吸入暴露的产品。该物质已添加到本法规附件六中。 2、欧盟限制氯咪巴唑在化妆品中的使用 年4月30日,欧盟修订化妆品法规(EC)No/中的附件III和附件V,进一步限制防腐剂氯咪巴唑(climbazole)在化妆品中的使用。 氯咪巴唑目前作为防腐剂在化妆品中使用,最大允许浓度为0.5%,而作为非防腐剂成分添加时,其浓度也须符合上述条款限值。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对其进行评估,认为当氯咪巴唑作为防腐剂在面霜、护发乳、护足类化妆品中使用,最大浓度应为0.2%;当氯咪巴唑作为去头屑成分在淋洗类洗发剂中使用,最大浓度应为2.0%。基于SCCS的意见,欧盟认为现行的氯咪巴唑监管条款限值(0.5%)会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风险,需要做进一步限制。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物质名称 产品类型 最大允许浓度 其他 氯咪巴唑 去头屑洗发剂 2.0% 用作除抑制微生物以外的用途 护发乳 0.2% 0.2% 0.2% / 面霜 足部护理产品 淋洗类洗发水 0.5% 自年11月27日起,不符合该法规的化妆品不得在欧盟上市。自年2月27日起,不符合该法规的化妆品不得在欧盟销售。 3、欧盟将CMRs列入化妆品法规附件 年5月22日,欧盟委员会修改化妆品法规(EC)No/,将种致癌致突变和生殖毒性物质(CMRs)列入附件2,同时将CMRs从附件3和附件5限制或授权物质清单中删除。 此次修改旨在统一实施禁止内部市场使用CMRs,确保对人类健康的保护。 本法规自欧盟官方公报发布20天后生效。 4、欧盟对化妆品法规附件进行修改 年11月28日,欧盟委员会修改化妆品法规,将若干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加入法规附件II。同时,委员会还更新了化妆品法规附件III,为水杨酸作为防腐剂和非防腐剂的使用设置了新的浓度限制。其他变化包括对附件V化妆品中允许使用的防腐剂清单进行修改。 (EC)No/附件V第3条款图1 (EC)No/附录III第98条款图2 该条例于11月28日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20天后生效。 5、欧盟对化妆品中羟基乙氧基苯基丁酮的安全性发布最终意见 年3月11日,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对化妆品中羟基乙氧基苯基丁酮(HEPB)的安全性发布最终意见。 HEPB作为防腐剂添加于口腔护理冲洗液中,最高浓度为0.7%,超过该浓度会产生眼刺激性。 6、欧盟修订2,5-二氯苯甲酸甲酯等3种物质的最大残留限量 年7月11日,据欧盟官方公报消息,欧盟委员会发布条例(EU)/,修订2,5-二氯苯甲酸甲酯(2,5-dichlorobenzoicacidmethylester)、双炔酰菌胺(Mandipropamid)和环苯草酮(Profoxydim)在多种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并修订法规(EC)No/附件II、III和V。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第二十天生效,从年1月31日起实施。 7、欧盟确定四种邻苯二甲酸盐为内分泌干扰物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在年7月10日发布的一份新闻稿中宣布,目前欧盟授权清单上的四种邻苯二甲酸盐将被认定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包括以下四种邻苯二甲酸盐: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CAS-81-7);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CAS85-68-7);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CAS84-74-2);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CAS84-69-5)。
早在年和年,这四种邻苯二甲酸盐就被确定为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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